涉廿年前騙房津190萬 警總工程師囚9個月緩刑2年

法庭

發布時間: 2018/03/15 15:34

最後更新: 2018/03/15 15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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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務處總電訊工程師黃振球承認騙房津,今被判監9個月,緩刑2年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早前有傳屬創科局副局長人選之一,警務處總電訊工程師黃振球於1997年向政府申請房屋津貼時,虛報婚姻狀況為單身,隱瞞任職於匯豐銀行的妻子亦享有房屋津貼,黃最終成功獲批一筆首期貸款及居所資助津貼共逾190萬元,黃振球(58歲)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虛假文件罪,今(15日)被判處9個月監禁,緩刑兩年。

裁判官早前已聽取求情,今判刑時指被告違反對公眾的誠信,合適的判刑是監禁,但接納求情指被告對香港貢獻,在被拘捕前已償還涉案款項等,最終判處緩刑。